干春松 宋立林:如何从思想和社会的互动中把握儒学的精神
后来妄将严父之说乱了。
天下之大本,天下之达道,天下,指人类社会,天地位,万物育,则关涉整个宇宙。儒家把人理解为一个类的整体的存在,在类的整体性上理解人的各种表现,而非把人理解为各种抽象属性的集合。
孟子提出四端的说法,四端说当然是孟子讲人性善的一个根据。因此,这种敬重的道德情感并非出于自然的情感,出于禀好的行为只能产生利己主义。情是一个实存或生存性的概念,知内在于情并依情而发用,或表现为在情的实存活动中的一种心明其义的自觉作用,并非一个独立的原则。人能充无受尔汝之实,无所往而不为义也。时措之宜,就是通过成己而成物的方式,因任人、物的本有之宜、之理、之性而随时随处成就之。
我们读书,不能拘执于字面。结果象到舜的住处,见舜正坐在床上弹琴,象就表现出忸怩不安的情态。因此,对本族具有突出贡献与功绩的先祖,一旦被确立为祭天的配祀对象,就不可轻易更换,亦即不是随着在位天子的更换而更换,而是在本族本朝的祭天活动中世世配祀,这就是吴澄所谓礼所宜然,非私意也。
以后稷郊推之,自可见。[15]详细的表述为因亲事天,使士、庶人皆有享祀明堂之意[16],就是说普通人包括士、庶人都可以有将父考配祀于明堂的孝心。参见曾亦:《孔子改制与儒家之孝道观念》,吴飞主编《婚与丧:传统与现代的家庭礼仪》,北京:宗教文化出版社,2012年,第51页。[14] [宋]朱熹《晦庵集》,朱杰人、严佐之、刘永翔主编《朱子全书》第23册,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。
其实郑玄以感生帝(后稷)配天、以受命王(文王)配上帝的诠释,也是出于上述这一思路,即着眼于配祀者的功德。王者继嗣,不得用开创之礼,故有身为王者不祢其父者矣,而况于士乎,而况于暴贵者乎。
所以,对豫卦《大象传》中祭天配祖的观念的理解,需要在超越与现实相合兼顾的意义上才能把握到位。然而豫卦《大象传》所记载祭天配祖的礼仪,没有强调制礼而是突出作乐,说明在其表述中的作乐可能具有特殊意义。[13] 曹元弼《孝经学》,民国刻本,第34页。天帝与祖考之间存在张力,然而儒家传统追求天人之间的和谐和豫,以理一分殊的方式消解天人之间的张力。
这是对历史事件作出一种很明确的陈述,然而由于没有充分的依据,所以毋宁说是一种历史猜测。[21]应该说,宋明以来儒家内部尽管有理学与心学之别,但主流学者在配天的认识上是较为一致的。德合天地者称帝,仁义合者称王。[27] [日]中江藤树《太上天尊大乙神经序》,载《日本の陽明學》(上),东京:明德出版社,1973年,第522页。
[2] 关于现代学者对以祖考配天帝的祭祀活动的研究,如杨天宇借助出土文献的金文材料,考察历史上周人郊祀的历史形态,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。[19] [明]何乔远《闽书·风俗志》卷三十八,明崇祯刻本,第13页。
(《孟子·滕文公上》)夷之的二本,其一是基于亲亲的一本,其二是普遍意义上兼爱的一本,二本之间并无内在的必然联系。后稷、文王皆有圣德,亦未为天子也。
谓严父则明堂之配当一世一易矣,岂其然乎?[6]吴澄曰:此礼一定,而周公之父世世得配天帝,此周公所以独能遂其严父之心也。乐昭先德,以达于上帝而尊祖考。可见,天帝与祖考二本之间可能存在着一定的张力。这种观点恰好与朱子所谓今将之心形成鲜明的对立。要而言之,天地具有对万物的生生之德,而先王能够秉承天地生物之德,以辅助天地化育之功,所以观春雷发声之象而作乐崇德。[3]董鼎亦云:郊祀祭天则以后稷配,尊后稷犹天也。
并且,这种观点在思想上的深刻性不如主流的解释。本文则主要是借助儒家经典,从传统经学观念的角度展开讨论。
号者,功之表也,所以表功明德,号令臣下者也。谓周公严父配天,见无君也。
这里隐含的意思是说,统一的理呈现为特殊的分,特殊的分收拢于统一的理,理一与分殊在关联中相互成立。而周公制礼只是根据武王的意志,将武王之父配祀明堂。
同时需要解释,祭祀上帝时之所以配成王的祖父文王,而不是配成王的父考武王,其理由是配天之礼一经周公制定,就不再改变,即世世代代均配祀后稷与文王。[29]可见,马一浮的论述主要是以德位分离为前提,认为主祭者周公与配祀者后稷、文王虽然都不在天子之位,但是德为圣人,以圣人的身份即可以祭天或者配享,说明美德是其主要的根据。唯孝子为能享亲,唯圣人为能享帝,言苟非其人,道不虚行,若履天子之位而无圣人之德,亦何配天之与有?此义明,则三代以后之帝王虽亦追王其先世,修郊祀之礼,皆不得滥言配天矣。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经学、宋明理学与儒家伦理学。
《大戴礼记·朝事》云:祀天于南郊,配以先祖。[35] 张祥龙《家与孝:从中西间视野看》,北京:三联书店,2017年,第7页。
三代之后,祭天配祖或严父配天成为统治者的专利,历代的皇帝无论德行大小均能严父配天,这基本背离了周公之德与孔子之义。第一种解释,根据《孝经·圣治章》的记载,最为直观的字面意思是:祭天配祖的主祭者是周公,周公郊祀时以周族的始祖后稷配天,于明堂宗祀时以父考文王配上帝。
需要说明的是,这种设计所突出的是配祀者的功德,亦即着眼点在于对周族具有突出贡献与功绩的先祖。[25] 曾亦将此关联于孔子改制:孔子之改制,不过是将基于宗族的周礼,改造为基于家庭的《春秋》之礼,并将家庭中的亲亲原则发挥为普遍之价值,即‘仁,并进而将已然崩坏的周礼在‘仁的基础上重新建立起来。
黄道周指出:天配以祖,祖与天并而牲有隆杀,何也?尊无二上,祖之视天犹君之视祖也。[39]蔡清亦云:或云:‘作乐以崇德则人和乐矣,用乐以享神则神和乐矣,乐所以和神人也,二句平说于体豫之意尤切。[5]然而在程子看来,周公本人必然不会践行天子之礼,因为周公是恪守君臣伦理的典范:鲁得用天子礼乐,使周公在,必不肯受……介甫谓‘周公有人臣不能为之功,故得用人臣所不得用之礼,非也,臣子身上没分外过当底事。宗祀祭帝则以文王配,尊文王犹帝也。
此外,还有借助历史上祭天配祖的实行案例加以佐证,主要是以汉代祭祀为标准。先王以作乐崇德,殷荐之上帝,以配祖考,这句话的重要意义,在于涉及对古代祭祀活动中祭天配祖或者说严父配天的观念的理解。
后来妄将严父之说乱了。[4] [元]董鼎《孝经大义》,影印文渊阁《四库全书》本第182册,台北:台湾商务印书馆,1986年,第120页。
[8]这种祭天配祖的模式,可以说是基于程子的问题意识而作出的一种调整,其要点在于通过将严父解释为宽泛意义上的严祖,消解了成王在祭天时是配祀文王而不是武王的问题。总而言之,从相配相合的意义上讲,祭天配祖的观念体现了儒家对超越与现实的兼顾。
如果您对本站有任何建议,欢迎您提出来!本站部分信息来源于网络,如果侵犯了您权益,请联系我们删除!